为进一步保障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长效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安排各乡2024年-2025年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资金60.04万元,用于各乡对出质保期的取暖设备,如蓄能、燃气壁挂炉,保障供暖季前对供暖设备巡检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群众正常、安全的取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