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许国芳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许国芳同志是北京对外贸易学校保卫干部。2002年5月17日,许国芳同志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出污水井下被沼气熏晕的环卫工人。为此,区政府号召全区人民向许国芳同志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精神,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表彰 决定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手机彩票网办公室 2002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