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区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现就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2000年全面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以来,我区农村城市化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在广泛参与我区建设发展的同时,由于人口规模较大、农村地区基础薄弱、承载力有限等原因,使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面临巨大压力,在水电等资源供给、道路交通、地区环境、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方面矛盾日益突出。为促进农村地区科学发展,缓解人口给环境和资源带来的巨大压力,必须根据各地区资源环境的状况,适度控制流动人口规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
二、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农村城市化为根本途径,以促进有序流动、调控总量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平安创建、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安全稳定,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召开、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我区的功能定位、构建和谐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适应我区功能定位的需要,通过标本兼治,实现承载适度、管控能及、秩序良好、安全稳定的目标。2008年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规模控制在50万以内,人口结构明显优化,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一是拆除现有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消除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二是取缔无照市场、清理低级次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三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强化对出租房屋房主、用工单位、建筑工地、各类市场、地下空间等的管理,加快形成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四是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活动,以及非法行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整顿社会秩序;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以服务促管理。
三、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拆除违法建设,有效改善流动人口无序聚居局面
压缩人口规模,实现管控能及的目标,要从拆除违法建设入手。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违法建设的自查自拆工作。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卫星航拍的违法建设;流动人口聚居的出租大院的违法建设;侵街占道、侵占公共设施、侵占钉桩绿地和基本农田承包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修建的违法建设;主要大街、迎宾路、城市主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驻区单位内流动人口聚居的违法建设。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奥运功能区及周边地区(奥运村、来广营等乡);电子城功能区及周边地区(崔各庄等乡);CBD功能区周边地区;第十一届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举办地所处的平房乡、东风乡;温榆河生态走廊地区;电影博物馆周边、将台乡安家楼村;十八里店乡、小红门乡、王四营乡等重点区域。
在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要以引导群众自拆为主,采取自拆、帮拆和强拆等形式,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对工作难度大的拆违任务,由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等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区城管监察大队作为执法主体,各地区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实施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区城管监察大队、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要加强巡查,对新的违法建设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乡政府和村委会作为属地管理者,要切实履行对集体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职能,从源头上控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要充分利用村民自治等民主办法,控制宅基地内违法建设。开展无违法建设乡、村创建工作,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乡、村予以奖励。
(二)优化产业结构,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
大力发展符合农村产业规划的项目。按照《手机彩票网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六九八工程”,优化产业结构。各乡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功能定位,对新上产业项目从严把关。建立区领导牵头,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农村地区产业发展。实行集中审核引进项目,建立“项目备案、板块审核,一条龙审批”的工作机制,加速农村地区产业项目的审批。积极协调市规划委,加快崔各庄、孙河、金盏、黑庄户等乡乡域规划的审批。在规划审批完成之前,按照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和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的原则,选择对地区发展有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进行试点通报,协调市规划委开展集中审批试点。要加快培育产业支撑,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统筹城乡就业岗位,解决农民就业增收问题。
全面清理低级次产业。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汽配市场和建材市场,对设施陈旧、管理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市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小门店、小发廊、小餐馆、小旅店、废品回收市场和无照市场。提升“保留企业”的档次和质量。不再新批汽配、建材、农贸、小商品市场,禁止建设高耗低效、污染环境的低级次产业项目。
(三)健全完善管理网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整合辖区各类执法力量,按照机构队伍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和规范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和单位四级管理网络体系,将工作触角到户到人。加强基层各类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支队伍:一是充实乡城管监察队伍,加强农村执法力量。按照常住人口0.04%—0.05%的比例,平均每乡城管分队配备30名队员,负责本地区违法建设拆除和城市管理等工作,行使14项执法权力,承担308项执法职责。二是规范治安巡防队伍,加强农村治安力量。按照常驻人口0.07%的比例,平均每乡配备50名治安巡防队员,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农村地区安全稳定。所需经费由区政府负担。三是健全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四是加强村级管理队伍建设,完善规范社区联防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五是成立环境保洁队,维护整洁优美环境。要在市场、建筑工地、用工单位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分站。各用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建立健全队伍的基础上,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规范管理,形成合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探索以房管人的有效措施,不断增强监管防控能力。采取领导包村、协管员包户的形式,定期入户,实行“查人、查房、查屋”三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已租、新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的底数信息和变化情况,做好出租房屋底簿登记、管理分站台账登记、村流管站档案登记和乡流管办微机系统登记,将全部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纳入管理视野。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强化连带责任追究,对不主动登记备案、不履行治安责任的房主进行处罚。落实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可疑、清除隐患、防控犯罪。通过开展创建“五无”村活动,严格要求出租房屋房主对无职业、无照经营、来源不明、无合法证明、带子女无学校的流动人员坚决不租。用工单位要建立机构、配备专人、登记造册、定期上报,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意识。建筑工地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甲方负责、确定专职、集中住宿、统一封闭式管理方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各类市场以工作分站牵头、市场管理小组配合、经商人员参与的互助式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地下空间,要建立治安、防火、环境等台帐,及时登记、存档,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实行亮黄牌制度,三次亮黄牌,取消使用资格。
(四)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地区安全稳定
按照“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在重点打击流动人口中大量存在的“七黑”、“四小”等非法行为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取缔非法行医、制售伪劣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系统动态管理,加强科技创安建设,加强人口信息了解,强化高危人员防控,对重点户、重点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房屋租赁双方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要求的宣传,提高出租房屋房主和来京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综合素质。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维权服务。加强对城管分队、治安巡防队、协管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拆除违法建设必然会影响到部分集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要顾全大局,加强信访排查,做好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做到不因违法建设拆除导致越级上访。要不断加强城市管理,把拆违工作与规划实施有机结合,与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做到及时还绿,防止反弹。
(五)加强领导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以被动的服务代替有效的城市管理,不能以属地管理代替部门职责。要坚持统筹规划,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到地区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常住人口同规划、同部署、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要把拆除违法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作为考核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实行违法建设责任化管理。将各单位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拆除情况列入区“双百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建立区领导、相关委办局联系重点区域制度,成立手机彩票网农村地区拆除违法建设办公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9月29日—10月31日)
制定相关意见、政策;各乡、各单位对违法建设、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各乡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态势。特别是要提高农村地区各级干部对拆除违法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思维方式,转变思想方法,创新工作方式,适应农村城市化的要求。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阶段(2005年11月1日—12月31日)
区政府组织召开拆违现场会,并对各乡、各村拆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要组织做好违法建设的自拆工作,加大力度清理低级次产业,压缩次生经济空间。对流动人口中大量存在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治安乱点等组织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6年1月1日—春节前)
建立健全各类管理队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做好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清理低级次产业。适时召开全区阶段性工作大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规范的、系统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范畴。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