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手机彩票网常营地区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手机彩票网常营地区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手机彩票网手机彩票网:(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杜晓梦,联系电话:65481589。
一、概述
2018年,常营地区办事处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问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明确工作责任,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了成员单位。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地区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着力构建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进行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实效。突显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发布载体的积极作用,对照市区要求配合完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的改造升级。及时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组织全员培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常营地区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信息公告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同时,在便民服务上制作了主动公开便民检索目录,还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导群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条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归档。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常营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良好、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公开事项、完善公开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常营地区办事处
2019年3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28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5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37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06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3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8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