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领导下,我委认真落实区政府手机彩票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安排,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现代型、服务型统计,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增加信息公开数量,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和全年重点工作信息,内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管、全区房地产行业数据、竣工验收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了群众获取我区房地产行业相关信息的要求。
(二)机构建设
我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包括政府网站发布、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渠道。我委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了解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7件,当面申请66件,邮寄申请61件,电子邮箱申请27件,传真申请23件。主要涉及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拆迁补偿等。
(二)答复情况
我委对17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政府信息不存在”的60件,占总数34%;
“同意公开”的49件,占总数的27%;
“非本机关”的51件,占总数的29%;
“信息不明确要求明确信息重新申请”17件,占总数的9%;
“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
(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因不服信息公开答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手机彩票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8件,其中5件我委重新对当事人作出信息公开的答复,3件维持我委答复;3件提起了诉讼,其中1件我委重新对当事人作出信息公开的答复。
四、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渠道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实践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检查落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层次,推动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并全面贯彻落实。各主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细化任务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各具体文件、信息的承办科室各自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合规性。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重点突出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不断完善内部公开制度,把内部公开与外部公开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将权力行使情况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三是创新办理渠道,提升履职能力。研究制定跨主管领导、跨科室的重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沟通会商机制,确保单位行政决定严谨合规、口径统一。
2019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手机彩票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6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48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2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300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