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沟通协调,现将各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明确如下:
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的。
本市卫生健康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罚款、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罚款的。
本市水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1万元罚款、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10万元罚款的。
本市农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3000元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罚款的。
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的;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万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